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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地磅作弊器偷大米,判无期徒刑

    作者:科达衡器 发布日期:[2012-12-18]    共阅[4519]次

    福建科达衡器有限公司(www.fjkeda.com)据悉,2012年福建省高级法院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使用作弊装置控制地磅使大米增重的案子,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国兴、李瑞无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00元。

      被告人王国兴、李瑞伙同林××、沈××、陈××、吴××(均已判处刑罚)前往泉州泉港中央粮食库出售大米,利用事先偷偷潜入泉港中央粮食库并在泉港中央粮食库地磅安装好的电子作弊装置,作弊操纵13车大米增重。经鉴定该13小麦共增重153.56吨,价值1950180元。事后,王国兴、李瑞亮得款987000元。

      案发后,被告人王国兴、李瑞未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不肯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经过公安局的侦查,证据确凿。才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不得不赔偿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987000元,但是未得到泉港中央粮食库的谅解,因为此种行径极为恶劣。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国兴、李瑞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在地磅上安装作弊增重装置,隐瞒货物真实重量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未悔改之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国强、王洪亮属共同故意犯罪,但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福建省高级法院考虑到两被告在案发后无自首情节并未有悔改之意,行为恶劣。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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